健身的饮食配搭,健身的饮食配搭有哪些
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健身的饮食配搭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健身的饮食配搭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打算健身,需要注意哪些饮食问题?
健身饮食,有三个注意事项。
2、吃的时机很重要
知道了这三点之后,才能去判断要如何注意饮食。
所有饮食都以身体的消耗vs身体的补充为前提的。你消耗的越多,吃的越多。消耗掉了什么,就要补充什么。如果你健身打算增肌,会做很多力量项目,那么补充蛋白必不可少,越累吃的越多。蛋白质是增肌的原材料。同时,每次训练要出汗,补水、补充盐分也不可少。身体在修复的过程,都是要消耗糖分的,所以碳水化合物也不可少。
所有健身的基础饮食包括水、碳水化合物、蛋白、盐分四大件。
如果你刚开始健身,建议你正常饮食,适当增加蛋白质和盐分补充。比如运动中补充运动饮料,运动后补充蛋白粉。
所有健身结束后一小时之内,建议迅速补充水和蛋白质。因为刚健身完毕,胰岛素反应旺盛,身体处于“急需合成”的状态,赶快补水和蛋白,有利于肌肉成长。记住,所有肌肉成长都是身体受到“轻微损伤然后修复”,蛋白质是修复的原材料,训练完一小时之内补充最容易吸收利用。
如果健身后很长时间没有补充饮食,那么胰岛素反应降低后,身体反倒不容易吸收,其结果就是锻炼很刻苦,但是不长肉,还会降低基础代谢,更容易长胖。
在自己饮食结构的基础上来改变纠正这样容易做到,也易坚持,中国居民膳食结构一顿饭里必须有碳水(主食:玉米,红薯,馒头,南瓜,米饭,紫薯,随意切换选其一。)量需要根据体重计算可私信我。
蛋白质(肉类:鱼,蛋,虾,牛肉,羊肉,脱脂牛奶,随意切换选其一。)需根据体重计算可以私信我。
蔬菜绿叶菜一天300–400克根据自己胃部感觉决定不可强塞。
水果一天400–500克
盐分,一天不超过6克每人
健身,主要是配合身体运动的情况,给予充分的营养补充,以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。
首先要熟悉自己的身体状况,清楚自己健身的目的是实现什么效果,然后才可以根据自己的目标去合理饮食。 无论对什么人,既然要健身,一定要控制饮食,这非常重要。特别是高热量的煎炸食品、碳酸饮料、各种甜品等,以及每餐的饭量等,都要控制,绝对不能暴食暴饮。
对于身体肥胖者,健身的主要目的是减脂,增肌。健身前一个小时,可以吃些有能量的食物,比如碳水化合物类食品,高纤饼干、麦片等,也可以吃点水果、酸奶之类的食物。健身过程中和结束后一个小时内,身体缺水比较严重,要多喝水,结束后一个小时,可以吃蔬菜、米饭、豆类制品、瘦肉等,以补充身体营养所需。肥胖者食欲比较强,很多人在健身后胃口大开,就放开嘴大吃大喝,这样的话非但起不到瘦身和增肌作用,反而会更加肥胖,所以一定要控制。
而对于偏瘦体形的健身者,主要是增肌,通过健身的力度,练出肌肉线条。健身后的饮食非常关键,要多吃蛋白质类食物,鸡蛋、鱼肉、牛肉、豆奶等,都是非常好的食品,同时适当吃些碳水化合物,以粗粮为佳。
饮食这方面,个人觉得不必太刻意。以下是我个人健身饮食方式,仅供参考。
1、少食多餐(跟我情况一样的伙伴可参考,胃不太好,饭量少,容易饿)
2、多饮水(每天至少4大桶矿泉水)
4、荤素搭配,不可过度大鱼大肉,也不要搞素食主义。当然这里,个人不觉得,有必要规定每餐吃什么,量多少,不暴饮暴食,正常吃即可。
最后,祝你成功,加油^0^~
健身期间,吃什么有助于减肥?
健身期间减肥和平时减肥没有很多区别,主要在于吃的时间安排。健身期间主食最好放在运动后吃,主要用于糖原的不充,不会转化为脂肪。
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几个换字。
将高热量油炸肉类换成其他优质蛋白来源,包括鸡蛋,牛奶,鱼,禽类等等。优质蛋白质可以提高代谢,预防疾病,还可以防止快速减重造成的[_a***_]松弛。
烹饪方式从炒,煎,炸换为煮,炖,蒸。主要是为了避免油脂摄入过多而导致的能量超标。
从单一的食物来源换为多种食物来源,来增加食物多样性。人每天需要摄入的营养物质需要40种以上,所以需要不断变换食物,才能保证。
从单一的精米精面换成谷薯杂豆混合的主食结构。一方面可以增加饱腹感,防止饥饿,另外其中的b族维生素是脂肪代谢的有力推手。注意的是,如果是做为运动糖原补充可以增加精致主食。
将喝水的小杯子换成大杯子,主要是为了多喝水。喝水可以提高我们的新陈代谢,有助于减重和体内代谢垃圾的排出,保持皮肤反弹。
如果运动的话,建议运动少40分钟补充400ml水,期间每20分钟补充200ml水,运动后根据体重的下降补充相应的水分。
希望可以帮到你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健身的饮食配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健身的饮食配搭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
[免责声明]本文来源于网络,不代表本站立场,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联系邮箱:83115484@qq.com,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转载请注明出处:http://www.mtntmm.com/post/41911.html